近日,在大新县龙门乡东风村公共服务中心一间简陋狭小的办公用房里,大新县法院刑事审判巡回法庭公开审理了李某盗伐林木罪一案,吸引了村民到场旁听,刑事审判巡回法庭进乡村公开审案,既打击了犯罪又教育了广大群众。
据悉,该案被告人李某系东风村村民,为偿还因治疗母亲疾病欠下的信用卡债务,2018年3月2日晚,他独自一人驾驶向他人借来的后推车,来到位于大新县小明山林场良新站内由赵某个人承包,并与李某合作经营种植桉树林的林地上盗伐桉树,后将盗伐而来的桉树原木卖给南宁市隆安县某木材加工厂的滕某,非法获利3550元。经鉴定,被盗伐桉树林木面积为0.03公顷(折合0.45亩),盗伐总株数31颗,蓄积量7立方米,出材量6立方米,已达到定罪标准。鉴于被告人李某认罪、悔罪态度好,案发后主动投案,且主动上缴非法所得3550元,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5000元,得到被害人李某的谅解。经法庭审理后,以盗伐林木罪,当庭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犯罪嫌疑人李某当庭认罪,表示不予上诉。
办案普法齐头行,案件审理完毕后,法院干警“趁热打铁”当场释法,给在场旁听的村民们发放《环境保护法》、《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认真细致地解答村民提出法律问题。
“我们把巡回法庭开到乡村,开到人民群众最密切的地方,目的就是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司法服务,同时通过听得懂、看得见的方式,给村民们上一堂生动的普法课,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普法一方的效果,有效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主办案件的闭法官说。(马奔贤 闭赋火)
编辑:黄绍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