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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流动未持有居住证人员 就近办理普通护照申请告知
发布日期:2018-01-28 16:48:23来源:大新县人民政府网 阅读:44

跨省流动未持有居住证人员 就近办理普通护照申请告知

一、符合条件的内地居民可以在暂(居)住地就近提交普通护照申请

(一)申请条件

1.南宁市户籍人员的非南宁市户籍的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2.非南宁市户籍在南宁市就业和就学的人员及其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二)受理机关

南宁市(含所辖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三)申请材料

1.南宁市户籍人员的非南宁市户籍的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一份

(2)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

(3)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申请人在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可不提交居民身份证。

(4)双方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户口簿能证明除外)

(5)未满十六周岁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普通护照。除提交上述规定的相应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监护关系公证书(户口簿能证明除外),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的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2.非南宁市户籍在南宁市就业和就学的人员及其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一份

(2)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

(3)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申请人在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可不提交居民身份证。

(4)属就业人员的需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5)属就学人员的需提交在读高等院校所出具的就读证明

(6)属就业、就学人员配偶、子女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居住证或居住证明)及双方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户口簿能证明除外)。

(7)未满十六周岁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普通护照。除提交上述规定的相应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监护关系公证书(户口簿能证明除外),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的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四)办理时限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在受理申请后的30日内签发护照

(五)收费标准

普通护照每本160元;普通护照加注每项20元。

二、60周岁(含)以上老人可以在暂(居)住地就近提交普通护照申请

(一)申请条件

60周岁(含)以上,且在非户籍地居住6个月(含)以 上的内地居民(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二)受理机关

全区各市、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三)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一份

2.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

3.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申请人在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4.提交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居住证或居住证明)

(四)办理时限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在受理申请后的30日内签发护照

(五)收费标准

普通护照每本160元;普通护照加注每项20元。

三、内地居民可以在暂(居)住地就近提交换、补发普通护照申请

(一)申请条件

在非户籍地居住6个月(含)以上,且需要换发、补发普通护照(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二)受理机关

全区各市、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三)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一份

2.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

3.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申请人在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可不提交居民身份证。

4.提交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居住证或居住证明)

5.申请换发普通护照的还须提交原普通护照及复印件

6.因护照损毁申请补发的,还需提交损毁的护照。

7.未满十六周岁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普通护照。除提交上述规定的相应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监护关系公证书(户口簿能证明除外),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的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四)办理时限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在受理申请后的30日内签发护照

(五)收费标准

普通护照每本160元;普通护照加注每项20元。

编辑:黄绍松、黄玉平
:普通护照失效重新申请告知 (非广西自治区户籍持有居住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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