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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 “回头看”交办信访件办理结果公示 (广西第18批)
发布日期:2018-07-05 09:39:30来源:广西日报 阅读:16

    2018年6月7日,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为期1个月的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回头看”期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公布信访电话和专用邮箱,接受群众举报问题。

    截至7月3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广西迎检工作组接到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前18批149件重点举报问题已办理完毕。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的要求,现将第18批8件重点信访问题办理结果公开如下:

    重点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第18批)

    一、D450000201806240081举报地点:梧州市藤县藤州镇和塘步镇交界

    反映情况:1.梧州市藤县陶瓷园区开发建设产生的泥水冲毁农田数百亩。

    2.贵港市桂平市陶瓷园区产生的煤焦油,私自卖给私人然后转运佛山三水的非法收购煤焦油的窝点处理。

    调查核实情况:

    梧州市:经核查,反映的问题属实。2018年6月27日,调查组工作人员到陶瓷园区及周边的藤州镇潭东村、礼秀村和塘步镇大罗村、古佩村、龙安村,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实地核实情况。经现场检查,在潭东村、礼秀村、大罗村、古佩村、龙安村均发现有部分农田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其中大部分可以继续耕种,少部分通过改善条件后也可继续耕种。

    藤县人民政府对群众举报问题立行立改,调查组现场督促藤县陶瓷园区管委会立即采取积极措施进行整改,要求园区各基建项目业主务必按规定落实水保措施,并派相关人员跟踪落实,防止园区平整场地时开挖的松土再次冲入周边农田。

    贵港市:经查实,广西新权业陶瓷有限公司所产生的煤焦油作为熔块车间燃料,桂平市新金盛陶瓷有限公司及桂平市高贵陶瓷有限公司与第三方签订有煤焦油处置合同,广西灵海陶瓷有限公司未能提供与第三方签订煤焦油处置合同,四家企业煤焦油台账均比较混乱。现场无法查实四家企业煤焦油外运的问题。

    处理及整改情况:

    梧州市:限期整改

    贵港市:1.责成桂平市产业园区管委会加强对桂平市蒙圩龙门工业区陶瓷公司的管理及巡查力度,督促企业按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规范管理煤焦油。2.责令四家陶瓷公司严格按规定建立完整真实的煤焦油产生量、使用量或处置量及贮存量记录台账档案。

    问责情况:无

    二、D450000201806240082举报地点:梧州市岑溪市南渡镇南村

    反映情况:梧州市岑溪市南渡镇南村高坡村距离207国道3279公里处有一家没有挂牌的工厂,该工厂主要生产胶合板厂胶水。该厂将生产废水通过私设的暗管排入黄华河,暗管位置位于公路进去约50米的放有锅炉的车间旁。

    调查核实情况:调查组实地核查,企业持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脲醛混合胶制品生产销售。主要生产原料是尿素、三聚氰胺、甲醛等,产品为胶合板胶水。经排查,未发现该公司有私设暗管将废水排入黄华河的情况。该公司生产时产生的冷却水每天约为3立方米,冷却水导流到厂区后面的一个小山塘,小山塘没有排放口,为循环使用。对群众反映的位置排查,也未发现有暗管。在厂区前面院子有一集雨排水沟,雨水流经公路排水沟流到外面。

    处理及整改情况:责令立即改正

    问责情况:无

    三、D450000201806240031举报地点:北海市银海区包屋村村委里

    反映情况:位于包屋村村委里的7到8家鱼粉厂生产时异味浓重,2016年已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过,但是直到现在还在生产。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2018年6月26日,辖区银海区政府会同市环保局对平阳镇包家村4家鱼粉厂进行现场走访证实:自2018年5月以来,该4家鱼粉厂均处于停产检修状态。据进一步了解,群众举报鱼粉厂在生产时异味浓重的问题确实存在。针对上述问题,自2013年以来,市环保局对相关鱼粉企业超标排放恶臭气体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多轮处罚。2017年3月,北海市环保局已对北海市海盛水产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北海市茜南鱼粉厂有限公司、北海市银海区海源水产品加工厂等3家鱼粉厂“主体工程已建成但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即正式投入生产及使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并责令停止生产;2017年11月,北海市环保局检查发现上述受处罚的3家鱼粉厂不同程度地存在不落实停产命令,仍在夜间偷偷生产;2017年12月,北海市环保局就上述3家鱼粉厂未执行“停止生产”行政命令向海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8年1月,海城区人民法院以“没有具体的执行标准”为由,裁定不予受理;2018年4月,北海市环保局再次向上述3家鱼粉厂下达责令停止生产通知,责令该3家鱼粉厂必须停止生产,如发现违规生产,将再次作出行政处罚。目前相关鱼粉厂处于停产状态。

    处理及整改情况:由市环保局及银海区政府加强对鱼粉企业的监管,及时查处违法行为;督促未通过验收的3家鱼粉厂加快升级改造生产工艺设施及污染治理设施,做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尽快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问责情况:无

    四、X450000201806240052举报地点:柳州市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镇园林路城北垃圾转运站

    反映情况:位于融水县融水镇园林路城北的垃圾转运站,属于违法建筑物。长期以来该垃圾转运站产生恶臭、粉尘、噪音污染,对融水县碧绿星城A区及附近居民产生极大影响。2016年向督察组反映过该问题,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第五批第166号的调查情况汇报”的处理答复中第三条提到:计划重新选址新建垃圾中转站,尽快将城北垃圾中转站迁移。然而至今都没落实,该垃圾中转站还在每天影响周边群众的生活,希望能够尽快落实。

    调查核实情况:6月20日和6月22日上午,融水县市容局、环保局等工作人员到城北垃圾中转站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中转站正在运转,目前县城约90%的生活垃圾由城南垃圾中转站承担中转,最大程度缓解了城北垃圾中转站的工作负荷量,城北垃圾中转站只承担县城城北区街面清扫保洁所产生垃圾的中转任务,今年6月初更换了新的垃圾压缩箱和安装了消防柱,每天对垃圾压缩箱体进行清洗,压缩箱体的清洗废水排入水沟流入城市管网,生活垃圾渗滤液不外排,随生活垃圾一起运往垃圾填埋场,该垃圾转运站每天消杀除臭四次,每天全面冲洗一次。

    处理及整改情况:责令立即改正

    问责情况:无

    五、X450000201806240090举报地点:梧州市岑溪市大埕文具公司和城北路三十号土纸厂

    反映情况:1.岑溪市大埕文具公司表面是一个文具厂,实际上是一个电镀污染厂。该企业在厂内挖一个坑将废液排到离河岸只有几十米远地下,电镀废液渗透到河里污染河水。2.岑溪市城北路三十号土纸厂(未得到批准的污染企业)现在还存放几十吨烧碱计划生产土纸。

    调查核实情况:

    (一)岑溪大埕文具公司电镀污染和电镀废液渗透到河里污染河水问题。

    经联合调查组工作人员对该公司8个车间逐一详细核查,没有发现电镀车间。该公司原电镀车间因属于“小电镀”已在2013年4月被环保部门责令拆除。公司目前委托罗定科通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代为电镀加工。

    现该公司排污口排出的是生活污水,汇入市政管网后排到污水处理厂,没有将污水直接排到河里。现场调查没有发现大埕公司电镀车间,厂内也没发现有容纳电镀废水的沟坑。

    (二)岑溪市城北路三十号土纸厂(未得到批准的污染企业)现在还存放几十吨烧碱计划生产土纸问题。

    经联合调查组对岑溪市城北路三十号各楼层的每个房间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里堆放有神纸(即元宝纸),没有发现几十吨烧碱的存贮。另该公司租赁一楼(部分)给他人作为仓库的存放有胶鞋、作围栏用的铁丝网等杂货物品。经调查了解,该公司自成立于2001年以来,一直外购土纸进行深加工,成品为元宝纸,从没涉及土纸的生产。由于市场滞销,成品积压,该公司已于2009年开始停产至今,现有神纸存货80-90吨左右。

    处理及整改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六、X450000201806240091举报地点:钦州市钦北区贵台镇

    反映情况:1.钦州市钦北区贵台镇的污水处理厂未投入运营,为了欺骗检查组特意用抽水机把江河的水抽进去,没有接收贵台镇居民和企业的污水。2.钦州市钦北区大寺镇的玖森塑料厂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生产已有一年多,并将废水直排入大寺江,听说中央环保督察组来了才停产。3.钦州市钦北区大垌镇的污水处理厂还未开始建设,就已上报完成建设并正常投入运营。4.钦州市钦南区黄屋屯镇境内的矿山石场一直以来都正常开工,直到中央环保督察组来了才停产。5.钦州市钦南区大番坡镇还未建好就已上报建好了并投入运营。6.钦州市钦北区大寺镇林木产业园未配套污水管网,所有企业都把污水排到江河里,听说中央环保督察组来了才停产。

    调查核实情况:1.贵台镇污水处理厂,已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但因贵台镇旧的排污通道设计为雨污不分流,污水管网已接通该旧的排污通道,造成群众误认为污水管网连接江水进入污水处理厂运行。

    2.大寺镇玖森塑料厂有工商营业执照,但生产线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无环保设施,厂区废水较少,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未发现直排进入大寺江问题。

    3.钦州市钦北区大垌镇片区已统一规划布局纳入皇马污水厂,按规划不另建污水厂,不存在未开始建设就上报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营的情况。

    4.黄屋屯镇部分矿山石场确实存在继续开采的情况,2018年6月份均处于停产状态,采矿许可证已期满,矿山石场已责令停止生产。

    5.大番坡镇污水厂项目于2017年6月开工,2017年12月土建工程完工,2018年6月开始试水。现场调查证实,目前污水处理厂正在培养菌种并进行相关仪器设备的调试。群众举报的问题不属实。

    6.钦北区大寺镇林木产业园没有工业污水产生,不存在外排现象;企业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园区污水主管网。

    处理及整改情况:1.钦北区人民政府责成项目业主和贵台镇政府按照贵台镇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加快推进未建设完成的污水管网建设工作,不断完善镇区污水管网,确保城镇污水得到有效收集处理。

    2.责令广西玖森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停产,停止违法排污行为;责令该公司办理环评文件审批手续。

    3.责令钦州皇马资产、区开投公司继续完善污水管网建设及日常护理管控工作。

    4.从2000年开始,黄屋屯镇当地部分群众受利益驱使非法无序开采矿山,近年来钦州市一直加大整治力度,非法开采活动得到一定的遏制,通过国土等渠道下拨专项经费到黄屋屯镇政府用于打击整治非法采矿、洗矿行为,组织黄屋屯镇政府和相关部门不断加大打击非法采矿行为力度,组织开展整治非法开采、洗矿行动8次,共拆除非法开采、洗矿点63个。由各部门依职责督促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整治,加大打击非法开采、洗矿行为,以高压态势彻底消灭违法开采行为。

    问责情况:无

    七、X450000201806240076举报地点:贵港市桂平市陶瓷厂

    反映情况:桂平市陶瓷厂的煤焦油管理混乱,煤焦油属于危险废物,该厂都是将煤焦油拉到广东佛山三水区一带黑作坊加工做其他用途。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实,广西新权业陶瓷有限公司所产生的煤焦油作为熔块车间燃料,桂平市新金盛陶瓷有限公司及桂平市高贵陶瓷有限公司与第三方签订有煤焦油处置合同,广西灵海陶瓷有限公司未能提供与第三方签订煤焦油处置合同,四家企业煤焦油台账均比较混乱。现场无法查实四家企业煤焦油外运的问题。

    处理及整改情况:1.责成桂平市产业园区管委会加强对桂平市蒙圩龙门工业区陶瓷公司的管理及巡查力度,督促企业按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规范管理煤焦油。

    2.责令四家陶瓷公司严格按规定建立完整真实的煤焦油产生量、使用量或处置量及贮存量记录台账档案。

    问责情况:无

    八、X450000201806240017举报地点:河池市金城江区大任产业园区

    反映情况:河池市金城江区大任产业园区内两家企业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1.广西金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无污水处理设施,将生产废水外排至龙江河,多次反映至环保部门,但监管不到位,仍存在违法排污现象,该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用编织袋装运至厂区西面的山沟内填埋,该厂未安装尾气回收装置,常年直排;2.广西生富锑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夜间将重金属废水偷排至厂外西面的空旷处,所在园区的污水处理厂现仍未投入使用,恳请有关部门查处。

    调查核实情况:广西金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1月开始调试生产。调试生产期产生的废水、冷却水经处理后全部循环回用;生活污水及厂区初期雨水经过厂区内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目前全部用于厂区建设场地喷淋抑制扬尘,无外排,未发现有生产废水外排至龙江河的现象。该公司始建设和试生产至今,河池市环保部门一直加强监管,调试产生固废物统一收集放置于危险废物仓库,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点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未发现有填埋生产固体废物的现象。企业调试生产期产生的废气、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和收尘;硝化物生产装置产生的硝酸雾,回收处理。河池市生富冶炼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5万吨锑金属及综合回收易地搬迁技改项目正在建设中,建成部分陆续开始单机调试。单机调试生产时,生活污水、厂区初期雨水经处理后全部用于补给水淬渣冷却用水和生产用水;水淬渣冷却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循环回用,无外排;尾气脱硫工艺水全部循环回用,无外排。现场勘察该企业厂外西面的空旷处及厂区四周的空地,未发现有偷排重金属废水的现象。园区水处理厂土建工程及设备安装已基本完成,但由于园区多数企业处于建设阶段,没有污水排入管网,不能正常开展联动调试工作,目前尚未正式投入使用。

    处理及整改情况:责令立即改正

    问责情况:无

编辑:
:自治区对中央环保督察 “回头看”37个案件实施问责 :自治区加强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边督边改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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