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新县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纪实-部门动态 ?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部门动态 >> 大新县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纪实
大新县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纪实
发布日期:2018-06-23 16:34:21来源:大新县人民政府网 阅读:69

    核心提示 

    长久以来,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的现象普遍存在,采取什么方法,让“无袍法官”真正有所作为,发挥其应有作用?这成为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的焦点。 

     大新县法院作为全国50家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法院之一,立足边疆民族地区优势,重点围绕陪审员的选任、参审“大陪审制”合议庭、陪审员履职保障等方面进行探索实践,让71名人民陪审员在事实审上享有充分的话语权,庭审中“敢说话、会说话、话管用”。这些改革措施,为全国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提供了诸多经验和启示。 

     A 庭上发出“有用”声 

     早在2015年,该县从符合条件的当地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从审核通过的候选人名单中随机“摇号”抽选,产生245名人民陪审员候选人;通过资格审查,按规定比例第二次抽选71人为人民陪审员正式人选对外公示;经大新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并向社会公告。整个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凸该项制度改革的人民性和广泛性。 

     为改变过去一定程度上存在的“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现象,该院着力在促进人民陪审员“实质参审”上下功夫,结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出台了《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细则》,严格确定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并规定对于涉及民生案件、相邻纠纷案件、征地拆迁等与社会公众关系较为密切、影响较大的重大案件,探索适用“2+3”(即2名法官+3名人民陪审员)、“3+4”(即3名法官+4名人民陪审员)等大合议庭陪审模式。

     “根据被告人赵某供述,他只是利用出租楼一楼门没锁,潜入偷盗电动车,出租楼一楼是供所有租客放置、充电电动车的公共区域,不符合‘户’的法律定义,我认为不能认定其为入户盗窃。”去年9月21日,在一起大陪审制审理的盗窃案合议庭合议时,人民陪审员唐琳发表了自己对该案争议焦点的看法。 

     原来,在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赵某属于“入户盗窃”的公诉意见与庭审意见不一。经过合议庭合议,唐琳的意见成为合议庭的主导意见,最终以“公诉意见与本案事实及法律规定不符,不予采信”。法庭在评议后,以被告人赵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宣判后,赵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改革后,事实审和法律审分开了,陪审员只负责事实审,尊重人民陪审员发表的意见,不仅增强了他们陪审职业的荣誉感,还逐渐促使他们以‘主人翁’的姿态审理每一起案件。”该院刑庭庭长马文忠说。 

     据统计,自改革试点以来,该院采用“N+N”大陪审制审理案件340件,其中采用“2+3”模式309件、“2+5”模式6件、“1+4”模式26件。在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回访中,当事人、代理人对效果评价满意度达99.6%。

     B 参与调解接地气 

     “方言调解”是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时的利器。大新县属于少数民族边境县,各乡镇村屯的语言差异明显,法官虽可以用普通话进行沟通,但是更亲民、接地气的“土话”往往使得沟通事半功倍,此时便是熟悉村情的人民陪审员大显身手的时候。在大新县法院,许多纠纷案件的调解工作都会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收效显著。 

     去年12月9日,冯某驾驶汽车沿县道由巴林屯往全茗镇政府方向行驶,行驶途中与农某驾驶的多功能拖拉机发生碰撞,造成冯某车辆损坏。经交警部门认定,农某承担该事故全部责任。后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冯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农某赔偿经济损失2.6万元。 

     今年2月27日,该院交通巡回法庭受理此案后,鉴于案情较为简单、双方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且标的金额不大,主办法官邓新军与人民陪审员言方平立即组织原、被告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言方平积极发挥其亲和力作用,从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出发,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最终两人各让一步,达成调解协议,农某赔偿冯某经济损失1.2万元,并当庭履行完毕。

     “人民陪审员来自农村,会讲‘土话’,熟悉民情、了解民意,具有较高威望和深厚群众基础,让他们参与案件的审理、调解工作,并协助送达、执行,能够最大限度促进案结事了。”该院雷平法庭副庭长潘飞说。

    据统计,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该院一审普通程序案件总数为1103件,人民陪审员参审全部案件2247人次,参审率为100%,调解、撤诉结案的达88.7%,陪审案件服判息诉率91.7%,无涉诉信访案件。 

     “人民陪审员来自群众,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他们参与审理的案件,大多数案件做到了调解结案,当事人服判息诉率很高,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大新县法院院长陈晓程认为,“他们在法院和群众之间,架起了一座法制桥梁。” 

     C 规范管理有保障 

     如何评价人民陪审员的工作?如何保障他们的基本权益?挑选他们参与案件审理时,如何做到公平公正?对于规范管理人民陪审员,大新县法院也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在日常管理上,该院按照“区域相近、利于工作”的原则,推行以县法院为中心,将全县人民陪审员划分为桃城镇、雷平镇等4个片区,构建“1+4”片区工作组的人民陪审员管理模式,各工作组每月组织召开片组工作列会、季度分析会,对参审情况等进行跟踪管理,并及时向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反馈情况。

     在保障人民陪审员权益上,该院明确规定了人民陪审员因履职参审支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参照财政部门的出差补贴标准给予报销;设立了人民陪审员办公室和阅卷室,落实办公、休息、就餐等必要保障;另外,还与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建立优先保障陪审工作的沟通协调机制,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为保证公正和高效,在人民陪审员抽选机制上,该院采用陪审员信息管理系统,通过与广西法院内部信息网案件审理模块对接,由具体案件承办法官轻松点击鼠标,随机抽取参审案件的人民陪审员。系统自动发送确认短信,提示参审时间、案由、主审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为了杜绝‘陪审专业户’的现象,保证每名人民陪审员的参审机会,还规定了每名人民陪审员当年参审案件不得超过10件,以保证参审人员的均衡性。”该院副院长赵权富介绍说。

     当然,对人民陪审员违反陪审工作制度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该院已对5名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民陪审员免除其陪审员资格。同时,及时进行了补选。

     “积极探索创新,大胆尝试,在人民陪审员随机抽选、大陪审制模式、完善陪审员的管理和奖惩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成效显著。”去年11月21日,大新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到该院调研时,对该院改革试点工作经验和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李家健 伍佰祯)

编辑:黄绍松、黄玉平
:县政协为挂点村搭建脱贫增收致富路 :县检察院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
?
大新微信二维码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使用帮助 | 版权保护 | 联系我们

主办:大新县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7713622271 邮箱:msg271@163.com 承办:大新县新闻中心

大新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请勿转载

崇左网警备:4514010301  桂公网安备 45142402000015号 桂ICP备12005218号-1 网站标识码:4514240003